政務公開
關于繳納2017年城鎮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保險費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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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2017-01-10 12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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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月,沈陽市參保單位、城鎮職工、靈活就業參保人員應及時足額繳納大額醫療保險,全年132元/人,確保及時享受醫保待遇。
2016年沈陽市對城鎮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保險政策進行了調整,首先是調整了大額醫療費用補助保險年職工支付限額,調整后的大額醫療費用補助保險年最高支付限額由原來的35萬元提高到45萬元。同時,為了保證保險費收支平衡,也相應提高了繳費金額,將原有的大額醫療費用補助保險繳費標準由每人每年96元調整到每人每年132元(用人單位繳納66元,個人繳納66元)。
靈活就業參保人員、破產、關閉及注銷的用人單位退休人員全部由個人繳納。參保的在崗職工無需個人前往辦事大廳繳納,由單位在個人收入發放時代扣。
(醫保科)